周星驰的大众形象正由喜剧之王变成一个带着悲剧色彩有点不识时务的孤独者。镜头反复特写他的白发和有些困惑的眼神。我颇为为他不平,这只是不过是一群说普通话的人对一个普通话不太流利的人的优越感而已。周星驰从“一万年”变成“只要现在了”,这是他新电影的噱头。

而我正在试图从无聊中找到一个出口,准确地说,是为我不够投入的工作状态寻找下一个借口。反复思考大半年后,我认为是我没有在做自己热爱的工作,而我是一个以快乐为导向的人。

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结论。以往每一次,这样的自我探讨都以“不够勤奋”草草结尾,然后重新投入“勤奋一点”的尝试,然后再次失败。反复下来挫败感加深。我终于意识到,我几乎从来没有勤奋过。我讨厌的一个小学数学老师曾经说我怕吃苦,我差点被她毁了,但我得承认她这话没有完全错误。反复搜刮回忆,我似乎只在中考和高考这两次过独木桥的情况下勤奋过。甚至连这两次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我历来成绩不错,备考的日子,只是反复做对那些我早就懂的题目,对于不那么擅长的数学,也只需要每天做一道大题并且完全理解其解题逻辑而已。多么简单。

而自从告别独木桥时期,进入自由选择的丛林后就不一样了。大学里我没有任何一门课程是因为“勤奋”而得高分的。我逃课严重,甚至已经没有什么大三大四坐在教室里的回忆,考试就靠通宵复习一两天。我尚能得到几个A是因为那几门课我本来就擅长。考雅思我也没有努力过,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每天晚上7点去图书馆做题,晚上10点或11点回来而已。这与那些背GRE的同学相比真是懒散到下地狱。工作之后我的表现更和勤奋沾不上边,对上司来说我是个得力的家伙,偶尔碰上一些特定的题目,我也能拿出不错的作品——但仅限于我感兴趣的题目,加上我这个人负责任的态度而已。

如此看来,我这个人之所以能混到在世俗眼光里不算太差的境地,无非是因为自己在智商上领先一步而已。而在情商方面,如果你指的是社会交往能力,那真是一塌糊涂——我倒是觉得这样说也不太公平,毕竟这是因为我跟那些人实在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也正是因为这点小聪明,加上随遇而安的性格,让我做任何事都开始得比较容易,让我在每条路上都可以一试,也让我没有真正去做自己热爱也擅长的事情。

 

那么,找些喜欢的事来做不就行了吗?我的青春时光大多献给了体育比赛,我试着做过一些所谓新媒体的玩意,自认为在视觉上审美还不差(时装除外),以及中文系(幸好没有读错专业)的我本来就对文字有感觉。说真的,现在的我,每周至少写5000字以上的二手消息新闻报道但却两个月才写一篇博客,这太令人悲伤了。

而我之所以会开始本篇博客,正是害怕热爱变成事业之后,最后一样归于无聊。再来回顾我的爱好,我喜欢曼联已经十三年了,这固然是个可喜的成就。但必须看到,曼联在这十三年里,成绩一直很好——如果他们失去了竞争冠军的能力,我还会每周关注他们的比赛吗?另外,贝克汉姆离开,C罗加入的那4、5年,我对曼联可是漠不关心。这样想起来,所谓热爱的纯度也令人汗颜。其他我曾经狂热过的明星,狂热的巅峰没有超过3年的,感谢黄耀明,他还没让我“狂”热过。所以,热爱到底能维持多久?

另外,热爱的本质是一种幻觉。幻想曼联比世界上其他球队更有求胜的基因,幻想安迪穆雷比其他球员更励志。变成工作后,这些幻觉都将被无情地戳破。国内的政治环境几乎冷却了我对新闻的热情,作假成风几乎消灭了我对金融证券的兴趣——我知道它们其中还是不乏令人着迷的故事,但我几乎是本能地,不愿身在其中。我甚至不愿意戳破他们,因为戳破他们意味着面对真相,也许小学老师说得对,我害怕面对那种残酷。遗憾地说,我不是一个斗士。

而问题是,生活本身就大体如此。最后生活本身不免要归入无聊。现在的我不至于沉沦,是因为我还有那些兴趣。当兴趣变成工作?最坏的是我将失去所有。

 

但害怕仍然是件蠢事。

明天我会和一位将兴趣变成工作,还做得很好的年轻人会面,看看他们如何解答这些问题——事实上,做着自己喜爱的工作还做得不错的人大有人在,不是吗?